清朝初年,在漳浦历任知县中,令乡人感念不忘并为之立生祠的,仅陈汝咸一人。他何以能如此得民心呢? 陈汝咸,字莘学,号心斋,又号悔庐,浙江鄞县人,生于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八月。康熙十四年(1675年),领乡荐第一;三十年(1691年)中进士,后授翰林庶吉士。康熙三十五年(1696年)由翰林出任漳浦知县,当时漳浦民间好讼,讼棍从中怂恿以渔利。陈汝咸到任后,一面劝导百姓要和睦逊让,一面严惩讼棍,他听案办案明察公正,虽然案牍纷纭,他一讯即决,片刻立尽。如遇命案,他必亲临验尸,反复谛视,用手指按,仵作也自认不如,百姓不敢欺瞒,从此讼风渐戢。 清初赋役沿袭明制,以致丁粮版籍长期混乱,土豪猾吏狼狈为奸,造成田赋、劳役轻重不均,民苦不堪。陈汝咸认为编查是赋役大政,他亲自核算,编粮纳户。把胥役和里长包办改为人丁归现籍,产业自主,征户自纳,编后列榜张布四门,百姓称快,胥吏无计可施。经三年践行,法立赋均,百年积弊,一旦廓清。 他还严禁巫医治病,晓示医术药方,并亲自制药物施济贫病。为了实施教化,造就人才,他修文庙,办义学、聘请名师任教,还亲自讲授,评议作业,十余年间,造就一批俊才如蔡世远、阮蔡文、蓝鼎元、庄亨阳、陈梦林等,文风大兴,成为海滨邹鲁。 此外,陈汝咸还救济灾民,消弭虎患,招安海匪,做了许多好事。他的学生蓝鼎元称赞他“良法养政,不可胜述”。蔡世远称赞他:“正己率物,廉以居身,俭以养德,至(浦)之日,一以兴利除弊为己任”。十三年来,他克己奉公,身无余财,家无蓄产。 康熙四十七年(1708年),因南靖多盗,上峰知晓陈汝咸的德才,调他去治理。漳浦士民得知,相率赴省请留,但未获准。浦民怕他离开,搬农具塞住署门,高呼“老爷莫去,活我百姓。”陈汝咸只得于深夜假扮巡逻人,悄悄地乘马从小道出北门离去。 他离开后,浦人追思不已,乃构筑月湖书院于北门,塑陈公生像于其中,每逢岁时华诞之日,士人都来瞻拜,击鼓张灯,召梨园演戏,冀祝他千秋万岁。康熙五十五年(1716年),他赴陕、甘赈饥,因操劳过度,又染疫疾,不幸逝世,终年五十九岁。噩耗传来,漳浦人痛哭如丧考妣。入殓时,有司检视他的遗物,只有衣服一套,铜钱一串而已。 康熙皇帝知道后,连连称叹“好官!” |